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变化,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专门干工业精密铝合金部品及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功能性和结构性精密铝合金部品及部件的业务解决方案。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电气自动化设备元器件、汽车轻量化及汽车热管理系统部品及部件,其中电气自动化设备元器件最重要的包含电力电子散热器、自动化设备及医疗设施精密部品及部件。在工业自动化领域为配电柜及各类工业节能变频器、轨道交通、通讯、自动化设备及医疗设施等各种电力电子设备提供重要的热交换系统解决方案,为各类自动化机械及医疗设施提供精密铝合金部品及部件;在汽车轻量化及新能源汽车领域为一线品牌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提供新能源汽车电机机壳、电池箱体及配件、电源管理器散热器、汽车防撞梁、新能源模组保护端板、汽车天窗结构件等金属部品解决方案;在清洁能源领域为光伏、储能逆变器和风电设备提供散热及高品质精密金属部品解决方案。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上述前10名股东中国占昌和王静为丈夫妻子的关系,国佳为二人之女;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与上海虢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虢盛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谷茹),三家公司均为谷茹实际控制;公司未知上述另外的股东 是不是真的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明显的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不是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2024年 2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2024年2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 5月 22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2024年 5月 29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依据公司 2024年 2月 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需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3.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024年 6月 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截至2024年6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728,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2025年1月10日,公司披露《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1月20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依据公司 2024年 2月 1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需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3.55元/股,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每个月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 2月 19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96,550股(其中449,550股已用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剩余1,447,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最高成交价为 11.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0,720,7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拟投资23,714.92万元人民币建设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部件研发生产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资14,964.09万元,项目建设正有序进行中。
2024年8月5日,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鋭新昌(香港)有限公司(Ruixinchang (Hong Kong) Co., Limited),2024年9月3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鋭新昌(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在泰国投资设立锐新科技(泰国)有限公司(RUIXIN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注册资本500万泰铢,建设泰国生产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 2025年3月30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占昌、国佳、王静与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领盾”)签署了《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国占昌、国佳、王静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开投领盾拟协议收购国占昌、国佳、王静持有的公司股份计 40,299,750 股股份,拟收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66,566,000股的 24.19%。同日,国占昌、国佳、王静与开投领盾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并签署了《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国占昌、国佳、王静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公司股份(共计 41,204,25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将变更为开投领盾,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黄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